損鄰賠償的責任界限|⼯程糾紛與不當得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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損鄰賠償的責任界限|⼯程糾紛與不當得利

損鄰賠償的責任界限|⼯程糾紛與不當得利

在鑑定報告中,為營造商精準止損。

案情困境:當事⼈(營造商)因施⼯遭鄰鄰房指控受損。為避免⾏政列管影響⼯期,營造商被迫依⾏政 規則在法院「無條件提存」⾼達 95 萬元的賠償⾦供住⼾領取。住⼾領款後竟主張「領走就 代表結案」,拒絕承認房屋原有損害。

律師策略:

⾯對已被領走的鉅款,郭律師採取「不當得利返還」策略,爭回公道:

  • 解構鑑定數據:沉著分析結構技師報告,成功區隔「施工損害」與「建物老化損害」。
  • 釐清行政與民事界限:主張「提存」僅是程序,並不等於民事債務的承認。
  • 精確止損計算:將責任比例精確鎖定在 30% 至 50%。

圓滿結果:法院判決住⼾應返還溢領的 62 萬 4,571 元及利息,成功為企業化解不合理的賠償負擔。

「法律不應被誤用為不當得利的工具。我們用精準的數據與論點,為企業在複雜的鄰房爭議中守住公平底線。」 —— 郭律師筆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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